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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来源:唐山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时间:2025-07-28

各用人单位: 

  已进入夏季高温酷暑天气,为切实维护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以下事项提各用人单位: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平台企业要加强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提升劳动保护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为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执行高温作业时间规定 

  用人单位应根据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的相关规定,采取轮换作业等方式,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 

  四、严格落实高温津贴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让我们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工作措施,为确保职工身心健康、促进企业发展共同努力! 

    

  唐山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57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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