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来源: 时间:2024-01-19 11:22【字号:大 中 小】
一、项目名称
滦南县劳动公园“劳动号”帆船甲板及“劳动美”雕塑周边改造、提升项目。
二、参加单位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相关施工能力,在滦南县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单位。
三、合同签订
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签订合同。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单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按承诺时间完成项目服务。
四、完成时限要求
2024年2月5日前完成。
五、质量及验收标准
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施工,所用材料、规格与报价单一致。项目设计和质量要求以及验收标准,自公告发布3日内到县职工服务中心领取。
六、付款方式
按时间要求完成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审计后支付95%项目款,质保期过后支付剩余5%项目款。
七、报价文件组成及递交
(一)报价文件需包含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单(含费用明细及材料规格);
3、质保承诺函;
(二)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报价文件一式两份进行密封,于2024年1月24日17时前,送到滦南县中大街4号(县职工服务中心),此文件不再退还。
八、其他
1.报价有效期: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4日。
2.地址:滦南县中大街4号
3.联系人:梁立勇 联系电话:13784444414
滦南县职工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