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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9-02-25 15:23【字号:大 中 小】
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全市参加第九期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享受疾病住院津贴保险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管理区)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事业单位:
为使唐山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更好的服务参加职工,经唐山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常委会研究同意,用第九期风险储备金,为全市第九期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每人入5元疾病住院津贴保险,参加第九期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继续享受住院津贴保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险保障对象
参加唐山市第九期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
二、保障范围及标准
1.服务内容:由保险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提供服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间开始患有疾病,并因该疾病在保险期间内入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每次住院按20元/天补助津贴,每人限赔90天。
2.适用条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疾病住院津贴保险条款(2009版)及附加扩展既往病症保险条款(详见附件1)。
3.责任免除:详见附件2。
三、保障期限
参加第九期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为其投保的5元疾病住院津贴保险,服务期限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
四、理赔流程
1.报案: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后,第一时间拨打人保财险24小时全国服务热线95518或人保财险落地服务公司服务电话:3253746、3259968进行报案。
2.出险查勘:人保财险接到报案后,安排专人与被保险人进行联系了解病情,确定属保险责任的,告知被保险人索赔时所需的材料和传送方式。
3.准备材料: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会员卡、会员住院期间全身照片、诊断证明、索赔申请(按人保要求提供)、住院发票、盖红章的病历首页;存在特殊情况的需按人保财险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4.理赔受理:工会会员索赔资料齐全后进行拍照,按人保财险提供的方法上传照片,人保财险收到齐全的资料后,无特殊情况的10个工作日内赔付,理赔金额将直接打到会员的工会会员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