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唐山市总工会集体合同部 时间:2022-11-25
用人单位负有培养建设高素质的职工队伍的责任,必须履行国家赋予的职业培训的义务。同时,接受教育和培训也是职工的一项重要权利。进入21世纪,员工职业培训在许多国家越来越受到重视,一些著名公司将培训作为吸引职工的福利。通过高质量的培训,不仅提高了员工的素质和适应市场的能力,而且增强了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从而也保证了企业效益的提升和发展。因此,在签订集体合同时,应将职工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列入集体协商的议题,其中主要是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一)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
【法规依据】国家对于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一直有详细规定。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专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规定一般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为工资总额的1.5%~2.5%。2006年国家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其中明确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上岗和转岗培训;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2014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规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一线职工的比例不低于60%。2018年国务院又推出7项减税措施,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起来,从2.5%提高到8%。即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可见,国家对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日益重视。企业在进行集体协商时,可以协商本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的比例、职工培训的费用支出、项目安排等具体事项,并在集体合同中予以明确,保证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公开、透明,让职工群众了解相关情况并进行有效监督。
(二)企业应建立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
包括培训周期、岗前培训、下岗转岗培训、技术等级证书培训、岗位资格证书培训、对新进厂的学徒工的培训等。职工培训的类别、人员、频率、内容等,应进行具体规划安排。
(三)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比如鼓励职工走岗位自学成才之路,制定对取得大中专学历和自学成才职工的奖励办法。
在制定有关职工教育和培训条款时,应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考核条例,以及劳动部关于技术培训、职业技术教育的有关文件规定。同时,还应该从企业实际需要出发,设计安排一些有特色、有实效、符合企业需求的培训项目。
责任编辑:王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