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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内退货 “无理由”也要有前提

来源: 时间:2021-11-24 08:55

案例描述

【基本案情】

  基本案情:2020年3月22日,王某以本人的账号,登录淘宝公司运营的闲鱼App,浏览了闲鱼账号为“tb32749420”卖家发布的二手商品信息,并产生购买意向。该卖家在商品详情页留言:“复工工作繁忙,如没有回复可以添加微博账号细聊……”王某按照该卖家留言,注册了微博账号,并与昵称为“岁月间33”的用户,就商品价格进行了协商。协商过程中,王某在闲鱼App内下单三笔,分别购买了该卖家发布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各一台,价格合计5800元。

  经协商,“岁月间33”同意以5100元的价格出售上述商品,并向王某发送网络链接一个,要求王某在该链接内以同一订单购买三件商品。王某按其要求进入该链接,下单并支付5100元后,进入闲鱼App,未见到该笔订单,而前述闲鱼App内的三笔订单状态均为未付款。王某支付宝账单显示5100元货款被打入天津盘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商品说明为GPay充值,账单分类为休闲娱乐。
  之后,王某取消闲鱼App内的三笔未付款订单,并向客服投诉该卖家,要求闲鱼平台提供卖家的真实身份及联系方式。闲鱼平台根据王某投诉,对该卖家采取了支付限制、停止售卖等处置,并外呼卖家争取帮助王某追回欠款,但拒绝直接向王某提供卖家姓名及联系方式,称会根据公安机关或法院等部门的协查函,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王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淘宝公司退还王某购物款5100元;2.判令淘宝公司赔偿王某损失15300元;3.判令淘宝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一审:平台公司没有赔偿责任              
  在审理过程中,淘宝公司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了账号为“tb32749420”的卖家注册信息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注册信息显示,卖家姓名为……身份证复印件显示该卖家出生于2003年4月13日。
  王某对该信息的真实性有异议,认为卖家注册账号时,淘宝公司未采用面部识别技术对其身份进行验证,且卖家注册账号时未满15周岁,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淘宝公司未尽到身份审查义务。王某亦多次拨打上述电话号码,均提示关机。故上述信息不是卖家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日内退货 “无理由”也要有前提

【办理过程】

【专家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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